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3号通告(沪昆通勤规定)
时间:2022-06-20 09:00:09
作者:小编
1.从6月20日(周一)6:00起有序开放在昆山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人员沪昆通勤,通勤人员须申领“沪昆通勤”电子凭证,经查验后通行。
2.以上人员首次通勤须提前24小时通过“鹿路通”APP“沪昆通勤”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承诺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资料,经审核获取“沪昆通勤”电子凭证。若无法申领电子凭证者可致电12345或咨询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附后)。
3.各区镇通过设置便民采样点,免费提供核酸采样,方便每日通勤人员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每日须进行核酸采样,上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更新电子凭证,电子凭证24小时内有效。
4.通勤期间,通勤人员应点对点闭环往返,保持单位和居住地两点一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做好体温、症状监测,加强个人防护,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同住人员及接触的同事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引导货车继续通过高速查验通行。
5.对往来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的人员,或14日内有其他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暂不开放通勤。
6.每个公民都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通勤人员要自觉承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沪昆两地的防疫政策。
7.其他上海低风险地区来(返)昆(非通勤)人员,通过“苏周到”APP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或“鹿路通”APP“畅行昆山”来(返)昆人员申报,健康管理措施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1号通告》执行。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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