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域名单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0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7个):将十梓街517号,十全街758号,乌鹊桥路106号第三层,苏大北小区6幢、7幢,劳动路289号,劳动路460号,金成家园59幢全部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3个):将乌鹊桥路104号以及北侧两层小楼,苏大北小区除6-7幢外其他区域,金成家园50、51、52、56、58、62、64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0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3个):将苏锦一村164幢、总官堂路1188号3号楼、人民路3110号(3118号)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2个):将苏锦一村137-163幢、165-175幢、192-194幢及周边门面房,总官堂路1188号1号楼、2号楼和4号楼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生活物资。
3.防范区:姑苏区全域,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4.自4月2日以来,凡去过上述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请停止外出活动,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26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对部分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临时封闭管理,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一、新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区域如下:
1.封控区(1个):将新弄堂14号1幢、2幢、3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东园社区居委会以南,北张家巷以北,北仓街以东,内城河以西(不包括娄门新村、东园管理处),以及对应的北仓街西侧商户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领取生活物资。
二、临时关闭苏州有机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苏州市娄门农贸市场。
三、我区一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多次涉及北仓街与北张家巷交叉口公共厕所,时间段为3月22日0点至24日7点左右。现决定临时关闭该公共厕所,并请于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指挥部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瞒报、谎报个人情况,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伴随的人员,将进行“苏康码”赋黄码,请被赋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并按要求实施7天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24日起,姑苏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1.封控区(1个):将塘坊苑15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1个):将塘坊苑1-14幢、16-27幢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领取生活物资。
姑苏区全域依旧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15日起,姑苏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封控区(2个):将金阊街道毛家桥社区虹桥小区3幢、平江街道相门社区相门新村11幢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管控区(2个):将金阊街道毛家桥社区虹桥小区1至14幢全部以及东边南许巷18号南北楼、前文家巷13号南北楼(除封控区外),平江街道相门社区相门新村(除封控区外)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防范区(1个):将姑苏区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